Q&A
常見問題
  • 死亡給付

    1. 現役軍人死亡,要保機關應送「傷亡(失蹤)報告」,請後備指揮部核發傷亡(失蹤)人員通報令副知本公司及要保機關。

    2. 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接獲傷亡(失蹤)通報令後,蒐整受益人之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影本資料,填具「軍人保險匯款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資料卡」,送本公司辦理軍人保險死亡給付。

    3. 被保險人如有多數受益人,全體受益人應填具「軍人保險死亡給付受益比例分配協議書」。

    4. 受益人如自願抛棄受益權者,須出具「自願抛棄軍人保險受益權聲明書」,由要保機關審核加蓋關防印信及主官印章後送後備指揮部核轉本公司。

     

    洽辦單位:

    臺銀人壽軍保給付科-(02)27849151 分機2772~2779

    相關死亡給付業務問題,可逕至臺銀人壽官網查詢:點我前往  (點擊後,離開本網站前往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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