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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安全政策
資安政策總括而言為「資訊及隱私以安全為基礎,確保資料妥善不外洩」,強化本公司的資訊及隱私安全管理,建立「資訊及隱私以安全為基礎」之觀念,確保客戶及同仁資料處理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使本公司資料之處理及使用均獲安全保障,提供安全穩定及高效率之資訊服務。
並細分為:
1.存取控制
1.1. 限制對資訊及資訊處理設施之存取。
1.2. 確保授權使用者得以存取,並避免系統及服務的未授權存取。
1.3. 令使用者對保全其鑑別資訊負責。
1.4. 防止系統及應用遭未經授權存取。
2.實體及環境安全
2.1. 防止組織資訊及資訊處理設施遭未經授權之實體存取、損害及干擾。
2.2. 防止資產之遺失、損害、遭竊或破解,並防止組織運作中斷。
3.資產管理
3.1. 識別組織之資產並定義適切之保護責任。
3.2. 確保所有資產依其對組織之重要性,受到適切等級的保護。
3.3. 防止儲存於媒體之資訊被未經授權之揭露、修改、移除或破壞。
4.資料傳送
4.1. 確保資料傳送可追溯性及不可否認性 。
4.2. 維持傳送作業之可靠性及可用性。
4.3. 實體傳送使用破壞存跡或抗破壞之控制措施。
4.4. 使用規定之電子傳輸媒體傳遞資料,不可因貪圖方便而任意使用非法與不當之傳輸媒體。
4.5. 不得利用任何傳輸媒介透過資料傳遞、訊息傳送、發言或視訊等方式透露機密或敏感性資訊給其他組織或人員。
4.6. 內部資訊網站須依權責及工作需求核發適當權限,以管制相關文件之存取。
5.端點裝置之安全組態及處置
5.1. 對使用者端點裝置分發及回收 。
5.2. 對使用者端點裝置軟體安裝進行控制。
5.3. 對使用者端點裝置進行安全性更新。
5.4. 使用者端點裝置經登入程序使用。
5.5. 防範惡意軟體對使用者端點裝置危害。
5.6. 管制私人裝置使用。
6.網路安全
6.1. 網路使用者經授權後,只能在授權範圍內存取網路資源。
6.2. 對使用網路系統的電腦連接線路,應適當加以控制,以減少未經授權之系統存取或電腦設施的風險。
6.3. 設定網路區隔之規劃,應遵循內外網路實體區隔規定,並應禁止個人無線網路裝置破壞內外網路實體區隔之安全機制。
6.4. 非經授權嚴禁使用無線網路及私有有線設備與網路介接。
7.資訊及隱私安全事故管理:
7.1. 確保對資訊及隱私安全事故之管理的一致及有效作法,包括對安全事件及弱點之傳達。
7.2. 建全資訊及隱私安全事故通報體系。
8.資訊備份:
8.1. 依照資訊之可用性及完整性需求,制定個資訊備份週期、方式及保存期限,並測試其有效性。
8.2. 依照備份資料之機密性需求加以防護,避免衍生之其他資安事件。
9.密碼學:
9.1. 依照法規、客戶要求及資訊資產風險設置加密機制。
9.2. 管制金鑰產生、分派啟用、儲存、更新、廢止到封存和銷毀等作業。
10.資訊分類分級及處理。
10.1.資訊標示涵蓋所有格式的資訊及其他相關聯資產
10.2.使人員及其他關注方認知標示要求。
10.3.提供所有人員必要之認知方法,以確保正確標示資訊並進行相對應的處理 。
